根据《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,心理学院严格依照文件精神,成立了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组和专家组,制定了转专业工作方案。经过规范、严谨的工作流程实施了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:
学 号 |
姓 名 |
申请转出院系 |
申请转入院系 |
申请转入专业 |
转出院系意见 |
1220703099 |
张 一 |
化学系 |
心理学院 |
心理学(非师范) |
不予转入 |
1220703098 |
张希然 |
化学系 |
心理学院 |
心理学(非师范) |
不予转入 |
1212061011 |
杨舸飞 |
外国语学院 |
心理学院 |
心理学(非师范) |
不予转入 |
1213105030 |
王雅静 |
学前教育学院 |
心理学院 |
心理学(师范) |
不予转入 |
1223009228 |
解维聪 |
初等教育学院 |
心理学院 |
心理学(师范) |
不予转入 |
1210304020 |
张一冉 |
政法学院 |
心理学院 |
心理学(师范) |
同意转入 |
1210704012 |
孟繁林 |
化学系 |
心理学院 |
心理学(非师范) |
同意转入 |
1222905037 |
莫耿祎 |
管理学院 |
心理学院 |
心理学(非师范) |
同意转入 |
公示时间:2023年4月25日—4月27日。
若有异议,请电话垂询68907416胡老师。
心理学院
2023年4月24日